電容器在運行中的故障處理
當電容器噴油、爆炸著火時,應立即斷開電源,并用砂子或干式滅火器滅火。此類事故多是由于系統內、外過電壓,電容器內部嚴重故障所引起的。為了防止此類事故發生,要求單臺熔斷器熔絲規格須匹配,熔斷器熔絲熔斷后要認真查找原因,電容器組不得使用重合閘,跳閘后不得強送電,以免造成更大損壞事故。
電容器的斷路器跳閘,而分路熔斷器熔絲未熔斷。應對電容器放電3min后,再檢查斷路器、電流互感器,電力電纜及電容器外部等情況。若未發現異常,則可能是由于外部故障或母線電壓波動所致,并經檢查正常后,可以試投,否則應進一步對保護做通電實驗。
通過以上檢查、實驗,若依然找不出原因,則應拆開電容器組,并逐臺進行檢查實驗。但在未查明原因之前,不得試投運。
當電容器的熔斷器熔斷時,應向值班調度員匯報,待取得同意后,在斷開電容器的斷路器。在切斷電源并對電容器放電后,先進行外部檢查,如套管的外部有無閃絡痕跡、外殼是否變形、漏油及接地裝置有無短路等,然后用絕緣搖表搖測極間及極對地的絕緣電阻值。如未發現故障跡象,可換好熔斷器熔絲后繼續投入運行。如經送電后熔斷器的熔絲仍熔斷,則應退出故障電容器,并恢復對其余部分的送電運行。